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6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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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摘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通知,对2026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13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名单包括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等,涉及城市轨道交通、专科医院、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塑料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包装印刷、电子专用材料、光电子器件和集成电路制造等行业,其中8家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关键词: 清洁生产审核, 公示, 北京市, 评估, 强制性清洁生产
【AI摘要】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通知,对2026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13家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名单包括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等,涉及城市轨道交通、专科医院、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塑料制品、化学药品制剂、包装印刷、电子专用材料、光电子器件和集成电路制造等行业,其中8家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
关键词:清洁生产审核 公示 北京市 评估 强制性清洁生产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发文机构]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 [实施日期] 2026-10-29
  • [成文日期] 2026-10-28
  • [发文字号] 京发改〔2026〕1780号
  • [废止日期] 2026-11-05
  • [发布日期] 2026-10-30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6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6号)相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对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评估。现将拟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9日—11月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hzc@fgw.beijing.gov.cn)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2026年第二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属区

行业分类

备注

1 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东城区 城市轨道交通
2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西城区 专科医院
3 北京双桥桥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朝阳区 物业管理
4 北京森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朝阳区 物业管理
5 北京永安热力有限公司 昌平区 热力生产和供应
6 北京力达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密云区 塑料制品业 ※
7 北京葡立药业有限公司 密云区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8 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 顺义区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9 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顺义区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10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昌平区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
11 北京燕化集联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房山区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12 北京智创芯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光电子器件制造 ※
13 捷鹏威电子(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集成电路制造 ※

注:备注中标“※”的为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单位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