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民办高校2025年度检查结论的公示

省级高等教育通知公告广东

AI摘要

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工作安排,公示2025年度检查结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7天。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单位需提供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联系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37627151,电子邮箱fgc@gdedu.gov.cn。附件为检查结论。

关键词: 民办高校, 年度检查, 公示, 广东省教育厅, 异议反映
【AI摘要】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工作安排,公示2025年度检查结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7天。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单位需提供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联系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37627151,电子邮箱fgc@gdedu.gov.cn。附件为检查结论。
关键词:民办高校 年度检查 公示 广东省教育厅 异议反映

  根据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检查结论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自2026年10月31至2026年11月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37627151,电子邮箱:fgc@gdedu.gov.cn。

  附件:广东省民办高校2025年度检查结论

  广东省教育厅

  2026年10月30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