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工作安排,公示2025年度检查结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7天。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个人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单位需提供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联系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37627151,电子邮箱fgc@gdedu.gov.cn。附件为检查结论。
关键词:民办高校 年度检查 公示 广东省教育厅 异议反映
根据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检查结论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期自2026年10月31至2026年11月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电话:020-37627151,电子邮箱:fgc@gdedu.gov.cn。
附件:广东省民办高校2025年度检查结论
广东省教育厅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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