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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四十一期)信息披露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2026年浙江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四十一期)信息披露文件,包含发行通知、信息披露文件、项目情况、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经济财政债务数据、分地区数据以及土地储备、棚改、其他项目收益专项债券的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附件。文件旨在公开专项债券发行相关信息,涉及教育、土地储备、棚改等多个领域,为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量子科技关键材料器件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量子科技关键材料器件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项目。通知要求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积极发动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资源申报。申报资格和方式需严格遵循合肥国家实验室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单位需审核材料。本批次项目由浙江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1月3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逾期不予推荐。
关于珠海科技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环节结果的公示
广东省教育厅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于2026年9月16日至18日组织专家对珠海科技学院进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评价。经评价,该校各项数据达到基本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至2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邮箱。
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五五”推动浅层地热能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上海市“十五五”推动浅层地热能高质量利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按照执行。该方案旨在推动浅层地热能的高质量利用,属于能源领域的政策文件,与教育领域无直接关联。
关于2026年度全省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入选项目的公示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6〕16号)要求,对2026年度全省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入选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9月24日,如有异议可向省发改委服务业发展处反馈,并提供了联系人孔祥龙及联系电话。附件为入选项目公示清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推荐工作。精品课包括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育、阅读课、科技教育六类,以微课或课堂实录形式呈现。遴选程序包括教师自主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县级初选推荐、市级遴选推荐和省级遴选确定。通知还明确了评审专家推荐要求、工作要求、其他事宜及附件清单,并规定了各阶段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