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22号)精神,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之江汇互联网学校优质课程资源体系化建设,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省“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精品课包括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育、阅读课、科技教育六类。学科课程、特殊教育、人工智能教育、阅读课、科技教育五类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人工智能教育类和科技教育类为实践作业),特殊教育、阅读课类可不提交作业练习。实验教学类以课堂实录的形式呈现,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遴选程序
(一)教师自主申报。教师对照报送要求及开放上传的课程目录节点,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智慧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准备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报。义务教育阶段课程目录节点需以2024年起投入使用的新教材为准。
(二)学校择优推荐。各中小学校为教师课程设计、制作提供支持,组织相关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三)县级初选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精品课制作要求》(附件1)和《2026年精品课评价指标》(附件2),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课例设计进行审核、初选,向设区市教育局推荐符合要求的精品课。
(四)市级遴选推荐。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类别、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按照规定名额(附件3)推荐参加省级遴选。学科课程类、特殊教育类、实验教学类精品课原则上同一目录节点只推荐1节,其他类无限制,且同一教师只推荐1节精品课。特殊教育精品课应坚持优质、多元、均衡的原则,实现学科全覆盖,避免结构性短缺,以满足学生差异化需求。科技教育精品课应坚持主题均衡、学段贯通、跨学科融合的原则,覆盖各主题模块和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避免单一主题或单一学段过度集中,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科技素养发展需要。
(五)省级遴选确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省级精品课,并推荐参加部级评审。省级精品课名单将在“之江汇互联网学校”等平台进行公示。
三、评审专家推荐
省级精品课评审专家分技术专家和学科专家两类。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协助推荐技术专家3名、学科专家40名。其中,学科课程类(含实验教学类)专家28名,特殊教育类、人工智能教育类、阅读类、科技教育专家各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办事公正;
(二)具备较高的信息素养,自愿参加省级精品课指导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与省级精品课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学科专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市、县(市、区)教研员、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设区市及以上教坛新秀。
(四)学科专家推荐尽量兼顾不同学段学科,原则上同一学段学科不超过3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总结历年精品课遴选工作经验,制定2026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技术、教研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规范遴选程序,坚持公开透明,按时完成精品课推荐。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影响正常课堂教学工作,避免增加教师和学生的负担。
(二)做好服务保障。各级教育技术部门要为精品课的上传、评审做好平台技术支持和运维服务。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全过程教学指导,组织开展评审推荐、精品课交流与展示活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
(三)严格材料报送。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时间节点做好评审专家和精品课推荐报送工作,2026年10月10日前将《省级精品课专家推荐表》(附件5)、《省级精品课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6)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10月20日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完成精品课推荐工作,并将《设区市精品课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同时组织获评2026年省级精品课的教师,于2026年11月底前通过“之江汇互联网学校平台”(jpk2026.zjer.cn)上传课程资源。
五、其他事宜
(一)之江汇互联网学校作为本次工作的省级平台,将发布活动相关信息和精品课相关模板,展示并应用省级精品课视频和相关资源。
(二)根据自愿参与原则,精品课作者须同意授权主办方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之江汇互联网学校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
(三)请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省级基础教育精品课工作联系人并填报联系表(见附件7),于2026年9月25日前以浙政钉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基教处龚涛(浙政钉号18367303168)。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龚涛,电话:0571-88008703。
省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人:邵靓,电话:0571-85245550。
省教育厅教研室联系人:方凌雁,电话:0571-56870016。
附件:1.精品课制作要求.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