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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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摘要

浙江省财政厅根据相关通知和实施方案评估结果,公示2027年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包括建德市、杭州市余杭区等14个县(市、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可向省财政厅反映,需提供证明材料。

关键词: 农村综合性改革, 试点试验, 名单公示, 浙江省财政厅, 2027年
【AI摘要】浙江省财政厅根据相关通知和实施方案评估结果,公示2027年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包括建德市、杭州市余杭区等14个县(市、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可向省财政厅反映,需提供证明材料。
关键词:农村综合性改革 试点试验 名单公示 浙江省财政厅 2027年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工作的通知》和实施方案评估结果,现就拟开展2027年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省财政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联系人:李越;电话:0571-87056577)

附件:2027年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

2027年省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名单

建德市、杭州市余杭区、文成县、泰顺县、安吉县、桐乡市、新昌县、东阳市、永康市、常山县、岱山县、玉环市、青田县、松阳县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