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获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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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摘要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2026年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获奖公示。活动分两阶段:第一阶段2026年5月31日前推荐教AI、用AI、创AI、护AI四类案例,共1503件获奖;第二阶段2026年7月20日前推荐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区域(学校)全面深化应用案例、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微课、课件五类项目,共2118件获奖。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反映并附证明材料,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关键词: 智慧教育平台, 教师数字素养, 获奖公示, 广东省教育厅, 实践活动
【AI摘要】广东省教育厅发布2026年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获奖公示。活动分两阶段:第一阶段2026年5月31日前推荐教AI、用AI、创AI、护AI四类案例,共1503件获奖;第二阶段2026年7月20日前推荐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区域(学校)全面深化应用案例、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微课、课件五类项目,共2118件获奖。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反映并附证明材料,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关键词:智慧教育平台 教师数字素养 获奖公示 广东省教育厅 实践活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全面深化应用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我厅事务中心组织开展了教师作品征集与省级评审工作,第一阶段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推荐教AI、用AI、创AI、护AI四类案例,第二阶段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推荐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区域(学校)全面深化应用案例、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微课、课件五类项目。经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遴选推荐,省组织专家分组评审、结果复核等环节。现对第一阶段1503件获奖作品和第二阶段2118件获奖作品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4409852;电子邮箱:szjy@gdedu.gov.cn;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3号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教师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组委会。

  附件:拟获奖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