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农〔2026〕82号 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水利发展)的通知

省级教育经费通知公告江苏

AI摘要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联合下达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水利发展)26,347万元,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河湖管理与保护、水旱灾害防御等。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照年度任务和任务清单分解细化项目,统筹安排资金,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县财政部门应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30日内将项目资金和任务分解下达或落实到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省厅将跟踪资金支付进度,对严重落后地区采取约谈并减少资金安排。

关键词: 水利建设, 专项资金, 预算下达, 绩效管理, 水利发展
【AI摘要】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水利厅联合下达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水利发展)26,347万元,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河湖管理与保护、水旱灾害防御等。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对照年度任务和任务清单分解细化项目,统筹安排资金,确保按期完成年度任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县财政部门应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30日内将项目资金和任务分解下达或落实到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省厅将跟踪资金支付进度,对严重落后地区采取约谈并减少资金安排。
关键词:水利建设 专项资金 预算下达 绩效管理 水利发展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下达

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批水利发展)的通知

各有关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水利(务)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水利相关规划以及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资金预算安排,现下达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资金(第三批水利发展)26,347万元,具体金额、支出科目、任务清单及项目详见附件1-3。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河湖管理与保护、水旱灾害防御等。各县(市、区)要对照年度任务和任务清单,分解细化为具体的项目,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确保按期完成省下达的年度任务。

二、各地要切实推进项目实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38号令)规定,市县财政部门应当在接到专项转移支付后30日内将项目资金和任务分解下达或落实到位。

三、各地应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力戒新形象工程,抓紧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绩效目标。省厅将密切跟踪各地资金支付进度,视情进行反馈,对支付进度严重落后的地方,将采取约谈措施并减少相关资金安排。

附件:1. 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水利发展)汇总表

    2.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水利发展)任务清单

    3.2026年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水利发展)明细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水利厅

                                  2026年9月30日

附件.xlsx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