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的通知

省级国际合作科研管理通知公告浙江

AI摘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要求各单位积极发动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申报,申报资格和方式严格按科技部通知执行,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1月29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逾期不予推荐。

关键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联合研发项目, 项目申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AI摘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要求各单位积极发动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申报,申报资格和方式严格按科技部通知执行,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1月29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逾期不予推荐。
关键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 联合研发项目 项目申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1-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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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内容,积极发动组织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创新资源,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要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

三、本批次项目由我厅负责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6年11月29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将不予推荐。

联系电话:0571-87054154(项目中心)、87054015(合作处)、87054693(规划处)   

附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7年度第一批联合研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1月3日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