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四批项目(公开类)。要求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积极发动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资源申报。申报资格和方式严格按专项管理办公室通知执行,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单位需于2026年11月13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逾期不予推荐。通知提供了联系电话和附件。
关键词:网络空间安全 科技重大专项 项目申报 浙江省科技厅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四批项目的通知(公开类)
发布日期:2026-10-21 13:04
浏览次数: 次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近日,网安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四批项目的申报通知(公开类)(详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内容,积极发动组织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创新资源,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要严格按照《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四批项目的通知(公开类)》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
三、本批次项目由我厅负责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6年11月13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将不予推荐。
联系电话:0571-87054154(项目中心)、87055372(重大处)、87054693(规划处)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第四批项目的通知(公开类).doc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0月20日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查看原文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