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天津市财政局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第三期学术类)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经笔试和面试选拔,确定11名培养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2-59032713、022-59032749。附件为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关键词:高层次财会人才 京津冀联合培养 培养对象 公示 天津市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第三期学术类)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经笔试和面试选拔,确定我市培养对象11名(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对候选人如有异议,请向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2-59032713,022-59032749。
附件:天津市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第三期学术类)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2026年10月21日
附件: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