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第三期学术类)培养对象的公示

省级人才队伍通知公告天津

AI摘要

天津市财政局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第三期学术类)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经笔试和面试选拔,确定11名培养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2-59032713、022-59032749。附件为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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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摘要】天津市财政局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第三期学术类)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经笔试和面试选拔,确定11名培养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2-59032713、022-59032749。附件为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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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第三期学术类)培养对象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3:27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第三期学术类)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经笔试和面试选拔,确定我市培养对象11名(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对候选人如有异议,请向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2-59032713,022-59032749。

 附件:天津市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第三期学术类)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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