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在推进学科发展、人才引育和产业创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和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开展重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组程序
1.参加重组的重点实验室在线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申请书》,经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对参加重组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重点实验室,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必要的实地考察。
3.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情况,确定通过重组并纳入新序列的重点实验室名单。
二、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
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实行“无纸化”申报,请通过“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
(一)信息注册
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法人用户和个人用户注册信息。
1.法人用户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个人用户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请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重组申请
填报用户通过https://kjgl.kxjs.tj.gov.cn登录进入系统后,找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系统。重组用户填写重组申请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
(三)局级主管部门审查
局级主管部门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截止时间
1.重组申请。申请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9:00至2026年10月29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请书提交”。
2.局级主管部门审查。局级主管部门审查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9:00至2026年11月2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部门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9:00至2026年11月9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退回,修改后需再次经局级主管部门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退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三、注意事项
1.无故不参加重组的重点实验室,视为自动放弃重点实验室资格,予以摘牌。
2.实验室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统一命名为“天津市XX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可全部或部分覆盖相应布局重点方向的科研任务。
3.实验室主任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固定研究人员原则上不得与其他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重复。
4.实验室如发生主任变更、名称变更、适当调整研究方向等情况,需在评审环节简要介绍变更具体情况。
5.实验室按照统一规划、有限目标、择优支持的原则进行重组。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处
联系人:彭天琦
联系电话:022-58832857
2.局级主管部门管理账号申请
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联系人:栾明
联系电话:022-24433981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赵津东
联系电话:23532900-813
附件:
1.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重组申请书及附件要求
2.天津市重点实验室重组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3.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管理系统(填报端)操作说明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