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企业类)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

省级人才队伍国际合作职业教育通知公告天津

AI摘要

天津市财政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企业类)选拔报名工作。该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适应会计行业数字化转型、绿色发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新要求,培养复合型、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报名条件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经济管理类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英语能力较强、年龄45周岁以下等。选拔通过笔试和综合评定进行,培养周期3年,脱产集中培训60天。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中午12:00。

关键词: 高层次财会人才, 京津冀联合培养, 选拔报名, 企业类, 天津市财政局
【AI摘要】天津市财政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企业类)选拔报名工作。该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适应会计行业数字化转型、绿色发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新要求,培养复合型、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报名条件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经济管理类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英语能力较强、年龄45周岁以下等。选拔通过笔试和综合评定进行,培养周期3年,脱产集中培训60天。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中午12:00。
关键词:高层次财会人才 京津冀联合培养 选拔报名 企业类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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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企业类)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10-20 17:5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适应会计行业数字化转型、绿色发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新要求,打造一支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队伍,现就组织我市参加三地高层次财会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聚焦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转型需求,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视野开阔、创新能力突出的高端会计人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及财政事业现代化提供充足人才储备与智力支撑。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二)工作实绩突出,政策理论水平较高,具有开拓创新意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三)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0年以上,在本市企业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

    (五)企业会计人员需具有正高级会计师资格;

    (六)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七)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

    (八)最近5年内未受到党纪、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存在因直接过失给本单位造成不利后果或不良影响情形;本人所在单位近5年无与本人职权直接相关的严重违反会计法及财经法律法规行为。

    已入选全国、天津市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含在培、已毕业结业人员),不在本次报名范围内。

    三、选拔考试安排

    选拔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申报人审核通过后,参加集中笔试。考试范围包括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管理会计等。笔试通过后结合申报材料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培养对象并公示。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上午9:00-11:30;地点:天津商业大学(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1号教学楼212教室。    

    四、培养实施

    本期培养周期原则上为3年,脱产集中培训共计60天。采取课堂研修、实地调研、案例研究、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分基础夯实、能力拓展、实践提升三个阶段系统培养;入选人员纳入高端会计人才项目跟踪管理,按要求完成自学任务、专题调研、课题研究、成果报送等培养环节。

    六、经费相关

    培训经费由财政部门专项支持,学员集中培养期间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学员自理,所在单位可按规定给予差旅费补助。

    六、报名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企业类)申请表》(见附件)。

    (二)时间要求: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做好资格初审,于2026年10月22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邮箱sczjkjc@tj.gov.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59032713、022-59032749

    附件: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企业类)申请表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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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