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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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发布通知,转下达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用于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资金专项用于相关恢复工作,要求各地及时安排、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并明确投资补助或资本金注入性质,同时下达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关键词: 台风灾害, 灾后应急恢复, 中央基建投资, 预算下达, 绩效管理
【AI摘要】广东省财政厅发布通知,转下达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用于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资金专项用于相关恢复工作,要求各地及时安排、加强监管、专款专用,并明确投资补助或资本金注入性质,同时下达绩效目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关键词:台风灾害 灾后应急恢复 中央基建投资 预算下达 绩效管理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转下达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

2026年09月03日
来源:本网

粤财建〔2026〕61号

惠州、汕尾市财政局,惠东、海丰、普宁、惠来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6〕279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专项(灾后应急恢复方向)2026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2026〕273号),现将支持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等相关工作(具体金额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项目单位,督促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本次下达的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安排对企业投资补助的,你市(县)收到资金后,应当在办理资金下达文件时明确资金的投资补助性质,对权属有具体规定的,要一并予以明确。相关企业对取得的政府投资补助,应当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并按规定落实政府权益。资金安排方式为对企业资本金注入的,你市(县)收到资金后,应当在办理资金下达文件时明确资金性质为资本注入,并要求企业在收到注资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三、本次一并下达该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在预算执行中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安排表.xlsx

             2.广东省台风灾害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绩效目标表.wps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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