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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202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及“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专项众智FlagOS加速计划方向拟立项课题公示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公示2026年度“中央引导地方”及“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专项众智FlagOS加速计划方向的拟立项课题。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3日,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书面材料。通知提供了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并附有拟立项课题公示清单。
省级科研管理通知公告

关于2026年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活动拟获奖名单的公示

广东省教育厅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经各地各高校遴选推荐及资格审查、查重、专家评选等程序,评选出594篇教育评价改革主题征文拟获奖作品及30个拟优秀组织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1日,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省委教育办秘书处反映,需提供真实信息。公示旨在确保评选公正透明。
省级教育评价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浙江省2026年第12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的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2026年第12期省级国库现金管理公告,规模170亿元,通过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存期3个月,存放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根据公开招标结果,共有27家银行中标,中标金额从18.88亿元到0.39亿元不等,年利率在0.80%至1.10%之间。此举旨在提高财政资金存放效益,依据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省级教育经费通知公告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灾后应急恢复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根据财政部和省发改委相关文件,下达2026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专项用于“白海豚”台风灾后应急恢复。通知明确了资金用途、预算指标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要求各地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监管,并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资金安排方式(投资补助或资本金注入)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级教育经费通知公告

关于山东省校园足球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评审结果的公示

山东省教育厅公示了校园足球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的评审结果,拟确定15所中小学和10所高校为培育对象。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11日。针对未持有足球教练员C级证书的成员,可先作为预备成员,在1年培育期内取得证书后转为正式成员,否则将被清退。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提出。
省级人才队伍基础教育高等教育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就《山东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推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人才培养基地高质量发展,促进创新要素流动和成果转化。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5日,可通过邮箱提交书面建议。
省级人才队伍科研管理通知公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开征求2027年度第二批省“尖兵”“领雁”计划项目榜单(指南)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就2027年度第二批省“尖兵”“领雁”计划项目榜单(指南)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明确了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4日至9月10日,要求相关单位从行业产业角度对榜单方向提出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建议,并规定了反馈方式和联系方式。此举旨在完善项目榜单,确保科技攻关方向符合国家及省级战略部署和产业需求。
省级科研管理通知公告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发布2026年度“AI+”方向“揭榜挂帅”专项榜单及公开征集AI赋能生物育种方向储备课题的通知

北京市科委等部门联合发布2026年度“AI+”方向“揭榜挂帅”专项榜单及AI赋能生物育种储备课题征集通知,旨在推动人工智能在智慧安检、视频网络安全、人力资源管理、智能写作、科技项目管理及生物育种等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通过揭榜挂帅机制攻关关键技术,打造可复制的行业智能化解决方案,支撑首都数字经济建设与超大城市治理。
省级人才队伍教育数字化科研管理通知公告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广东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之法治素养能力大赛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为贯彻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精神,决定举办广东省学生法治素养能力大赛。大赛面向全日制在校生,分为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高校专业组和高校非专业组五个组别。比赛包括主题阐释和即兴应用两个环节,均以个人为单位,要求选手脱稿站立使用普通话完成,不得使用多媒体辅助。各地各高校需高度重视,严格资格审查,按时报送推荐表。
省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通知公告

关于对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开展核查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要求各依托单位核查2026年申报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确保不存在重复申报或与已获资助项目重复的情况。核查范围涵盖11支基金的所有项目类型。存在问题的单位需在2026年9月14日17:00前提交撤销项目清单,并通知申请人通过阳光政务平台提出撤销申请。逾期未处理将按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处理。
省级人才队伍科研管理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