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省级招生就业高等教育通知公告江苏

AI摘要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成人高考将于10月17日、18日举行。通知要求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压实考试安全责任,规范考试组织实施,强化综合服务保障;全力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合理编制招生计划,严格审核报考资格和新生入学资格;严肃招生纪律和违规行为查处,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关键词: 成人高校招生, 成人高考, 考试安全, 招生录取, 违规查处
【AI摘要】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成人高考将于10月17日、18日举行。通知要求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压实考试安全责任,规范考试组织实施,强化综合服务保障;全力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合理编制招生计划,严格审核报考资格和新生入学资格;严肃招生纪律和违规行为查处,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关键词:成人高校招生 成人高考 考试安全 招生录取 违规查处

                                               苏教考函〔2026〕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202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0月17日、18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6〕15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成人高考各项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一)压实考试安全责任。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确保考试安全对于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高校要加强考试招生各环节风险梳理排查,分级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重大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

(二)规范考试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落实全国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统筹推进技术赋能与规范管理,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规范考试组织流程,织牢织密“六位一体”防护网,配备升级智能安检门,强化入场安全检查,严防考生携带手机、智能眼镜等违规物品及高科技作弊设备进场,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无线电信号屏蔽覆盖,推进智能巡查巡检。选优配强考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法纪警示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综合服务保障。各地要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涉考培训机构的规范治理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温馨提示等便民服务。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考生自觉抵制违规违纪行为。扎实做好考试期间治安保卫、交通疏导、医疗卫生等综合保障,为残疾、伤病等特殊困难考生参加考试提供相应合理便利,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二、全力确保招生录取规范有序

(一)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各有关高校要准确把握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定位,深入分析预测本地区、各行业成人高等教育的发展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学科优势、生源情况等要素,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科学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对于培养质量不高、社会需求不足、招生过剩的专业应适当压缩招生计划。要按照202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按时、规范完成招生计划编制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报考资格。各地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成人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格,重点加强对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前置学历资格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异地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坚决防范中介机构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人员进行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对于申请加分、免试等照顾政策的考生,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资格审核,并将合格名单按规定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数据互通共享,进一步提高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工作质效。

(三)严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各高校要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安排专人对新生报到时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电子照片、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严防冒名顶替行为,做到不留任何疑点。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要及时核实、妥善处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学生,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倒查追责。

三、严肃招生纪律和违规行为查处

(一)严格落实纪律要求。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录取职责和权力,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严禁招收不符合国家关于报考医学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条件的考生,严禁招收在校生,严禁“先上车后买票”,严禁超出规定项目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高校须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

(二)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各地各高校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现的,以及上级转办、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程序及时调查处理。对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2026年成人高考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考试命题依据为《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招生各环节管理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5〕16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2026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docx

省教育厅    

                         2026年9月24日

来源:江苏省教育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