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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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摘要】浙江省财政厅与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通知,下达202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第二批),包括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共计73120万元。通知要求各市县及时分配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和使用监督,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并附有相关分配表和绩效目标表。
关键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污染防治 资金分配 绩效管理 浙江省

浙财资环〔2026〕34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度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52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5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4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47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48号)要求,现将2026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第二批)及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下达202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58000万元,相应追加你市2026年“2110302水体”支出预算指标(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1);下达20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8000万元,相应追加(追减)你市2026年“2110301大气”支出预算指标(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3);调整收回2026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000万元,相应追加(追减)你市2026年“2110307土壤”支出预算指标(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5);下达2026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第二批)6120万元,相应追加你市、县(市)2026年度“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指标(具体项目、金额见附件8)。

各设区市要及时将补助资金分配下达相关县(市、区),并将分配情况报省财政厅备案。请各地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强化绩效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1.202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2.2026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3.20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4.2026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5.2026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6.2026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7.2026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8.2026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分配表

     9.2026年中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9.wps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