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浙江省财政厅与民政厅联合发布通知,下达2026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主要用于养老机构避难间提升建设。通知要求各地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加快支出进度。附件包含资金分配表及绩效目标表。
关键词:彩票公益金 社会福利 专项资金 养老机构 绩效管理
浙财社〔2026〕49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6〕6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6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6年“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机构避难间提升建设。
二、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该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及绩效目标分解表(详见附件2、3)一并下发,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合作,严格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印发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4〕55号)的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1.2026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2.浙江省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
3.浙江省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6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表.xlsx
附件2:浙江省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2026年度).et
附件3:浙江省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分解表.et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