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第二统计督察组向省科技厅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浏览次数: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浙江省统计局第二统计督察组于2026年8月31日向省科技厅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慧敏反馈统计督察意见,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土法作表态发言,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省科技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反馈。
督察认为,省科技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履行统计法定职责,探索科技统计新路径,为创新浙江建设提供了有力统计支撑。
督察发现,省科技厅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仍有差距。二是引导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还有差距。三是部分科研机构统计数据失实。四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到位。五是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存在短板。
督察要求,省科技厅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强化依法统计,严格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压实防治责任,筑牢“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堤坝。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应当在3个月内报送省委、省政府,同时抄送省统计局,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周土法表示,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省科技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下一步,将扎实做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折不扣推动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增强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动、一体推进,认真落实统计督察整改主体责任。三是坚持举一反三,深化完善科技统计工作机制,健全科技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高质量科技统计的服务质效。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