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撤销潮州湘桥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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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宣布依法撤销潮州湘桥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执业许可,执业证书编号为44100006,首席合伙人为邢舜绵,撤销日期为2026年9月5日。自撤销之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若企业主体继续存续,其名称不得再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并需在1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键词: 撤销执业许可, 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省财政厅, 执业证书, 工商变更
【AI摘要】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公告,宣布依法撤销潮州湘桥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执业许可,执业证书编号为44100006,首席合伙人为邢舜绵,撤销日期为2026年9月5日。自撤销之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或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若企业主体继续存续,其名称不得再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并需在1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关键词:撤销执业许可 会计师事务所 广东省财政厅 执业证书 工商变更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撤销潮州湘桥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公告

2026年09月09日
来源:本网

公告〔2026〕75号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撤销潮州湘桥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决定》(粤财会〔2026〕3号),我厅已于2026年9月5日依法撤销了潮州湘桥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执业证书编号:44100006,首席合伙人:邢舜绵)。自即日起,该所不得以会计师事务所名义开展业务,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审计业务。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注销后,如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并应当自执业许可被撤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广东省财政厅

2026年9月5日

  文件下载: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撤销潮州湘桥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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