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广东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根据有关地市教育局申请,4月—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广州市荔湾区等66个县(市、区,详见附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进行了省级督导评估。根据督导评估及整改情况,上述66个县(市、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基本达到国家要求、社会满意度达到国家要求,拟报送申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现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4日。
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或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反映。个人来电、来件请用真实身份、附联系方式,单位来件请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监督举报电话:020-37627076,邮箱:dds@gdedu.gov.cn。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监督举报电话: 010-66092048。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等66个申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6年8月7日
广州市荔湾区等66个申请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县(市、区)名单
广州(5个):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
珠海(2个):斗门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汕头(4个):龙湖区、濠江区、潮南区、南澳县
佛山(5个):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
韶关(5个):曲江区、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
河源(1个):江东新区
梅州(2个):兴宁市、蕉岭县
惠州(6个):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汕尾(1个):陆河县
东莞(1个):东莞市
中山(1个):中山市
江门(2个):新会区、恩平市
阳江(2个):阳春市、阳西县
湛江(10个):赤坎区、霞山区、麻章区、坡头区、雷州市、廉江市、吴川市、遂溪县、徐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茂名(5个):茂南区、电白区、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
肇庆(2个):鼎湖区、德庆县
清远(3个):连州市、佛冈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潮州(3个):潮安区、饶平县、湘桥区
揭阳(5个):榕城区、揭东区、普宁市、揭西县、惠来县
云浮(1个):新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