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6年天津市“先投后股”项目的通知

省级产教融合教育经费科研管理通知公告天津

AI摘要

天津市科技局发布通知,面向全市征集2026年“先投后股”项目。该模式以财政资金先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投入企业,达到约定条件后转为股权,并按适当收益原则退出。申报主体须为天津市内成立不超过5年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入50%。申报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经各区科技部门限额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关键词: 先投后股, 天津市, 科技项目, 财政资金, 申报通知
【AI摘要】天津市科技局发布通知,面向全市征集2026年“先投后股”项目。该模式以财政资金先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投入企业,达到约定条件后转为股权,并按适当收益原则退出。申报主体须为天津市内成立不超过5年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5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入50%。申报通过线上系统进行,经各区科技部门限额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关键词:先投后股 天津市 科技项目 财政资金 申报通知

各区科技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改革,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导向,培育壮大科技型初创企业,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按照《天津市“先投后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津科资〔2026〕67号)(见附件)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市征集2026年天津市“先投后股”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先投后股”是市级财政资金对科技型企业引育及科技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的创新支持模式。在“先投”阶段,财政资金以科技计划项目资助形式投入企业,用于研发创新与成果转化,明确约定后续转股条件;在“后股”阶段,企业达到约定转股条件时,按照协议将财政资金转为企业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市场化退出,构建财政资金循环使用、长效运行机制。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主体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天津市内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单独申报,不受理联合申报。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项目以非自有成果开展转化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

3.企业(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4.企业应具备良好诚信状况,在承担(或申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计入“黑名单”。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发起人或实际控制人,应对项目实施起到统筹领导作用。

2.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在承担(或申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计入“黑名单”。

(三)申报内容及预算

聚焦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循环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生物制造、低维材料、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智算超算、氢能与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重大创新项目。

1.项目申报材料内容与项目支持方向相符。

2.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年10月—2028年9月。

3.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不超过50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按照任务需求提出总体经费预算,并按指南要求的比例提出财政资金预算和自筹资金预算。如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预算未能全部资助,不足部分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4.对于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资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困难,或者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四)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需经申报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包括功能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推荐。本次公开征集采用限额推荐方式,纳入天开园“一核两翼多点”布局的区(包括功能区),每个区推荐项目数不超过10项;其他区推荐项目数不超过5项。

2.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3.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系统下载。

4.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5.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指定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提供任何服务。

三、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的“先投后股”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同一研究内容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二)项目申报单位

1.同一申报单位仅限申报1项。

2.截至申报截止日(2026年10月19日),项目申报单位承担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执行期满后超过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且无正当理由的,不再支持。

(三)项目负责人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

2.截至申报截止日(2026年10月19日),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在研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已承担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截至申报截止日(2026年10月19日),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执行期满后超过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且无正当理由的,不再支持。

(三)项目参与人员

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项目参与人员(非项目负责人)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方向的项目。

2.承担国家或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和项目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四、申报组织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通过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填报。

(一)信息注册

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单位和个人相关信息。

1.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注册地所在区(包括功能区)科技行政部门审查后,申报人方可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申报人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查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查,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项目申报

申报人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项目类别栏选择“‘先投后股’项目”,重点领域栏选择“对应的领域方向”。

项目申报单位需使用单位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查,并在线提交至项目组织单位。

(三)项目组织单位审查

作为项目组织单位,各区(包括功能区)科技行政部门应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查,并通过系统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天津市‘先投后股’项目推荐汇总表”(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模板)。

(四)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7:00,在此时间前,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逾期未完成则视为项目申报失败。

2.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7:00,在此时间前,项目需完成“项目组织单位审查通过”并上传“天津市‘先投后股’项目推荐汇总表”。建议各申报单位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后,及时与项目组织单位联系完成审查。

3.市科技局审查。市科技局首轮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17:00,在此时间前,市科技局将完成项目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

如果项目被市科技局首轮审查退回,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修改后需再次经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组织单位两级审查,并于2026年10月27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对退回修改的项目再次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9日17:00,如市科技局再次审查驳回,则不再受理。

对于首轮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驳回,不允许修改。

(五)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会通知立项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股权认购选择权授予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转股条件、权益代持安排及退出方式。未按期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立项。

五、相关联系方式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9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具体如下:

(一)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咨询

接受咨询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王欣宇,联系电话:022-23106167

(二)科研诚信咨询

接受咨询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联系人:杨金莉,联系电话:022-24436741

(三)项目资金预算咨询

接受咨询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王少娟,联系电话:022-23374384-8010

(四)政策咨询

接受咨询部门: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联系人:马嘉彤,联系电话:022-58785805-811

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联系人:郭田田,联系电话:022-58832980

附件:天津市“先投后股”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6年9月18日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