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天津市财政局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企业类)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经笔试和申报材料综合评定,确定5名培养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2-59032713、022-59032749。附件为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关键词:高层次财会人才 京津冀联合培养 培养对象 公示 天津市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企业类)选拔报名工作的通知》,经笔试结合申报材料综合评定,确定我市培养对象5名(见附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间,对候选人如有异议,请向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反映,联系电话022-59032713,022-59032749。
附件:天津市高层次财会人才京津冀联合培养项目(企业类)培养对象公示名单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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