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组织专家对55家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拟评价为“优秀”等次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至22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单位异议需加盖公章,个人异议需签署真实姓名。公示期满后,匿名或超期异议将不予受理。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 中试示范基地 绩效评价 公示 山东省
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鲁科字〔2025〕187号)规定,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55家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拟评价为“优秀”等次的中试示范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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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拟评价为“优秀”等次的省级中试示范基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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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7月16日
来源: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