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公示,因青岛电影学院举办者青岛满天下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更名为青岛风华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拟将青岛电影学院举办者由原公司变更为更名后的公司。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9月24日,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反映。
关键词:青岛电影学院 举办者变更 民办教育 公示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青岛电影学院变更举办者事项的公示
因青岛电影学院举办者青岛满天下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更名为青岛风华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青岛电影学院举办者由“青岛满天下文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青岛风华影视投资有限公司”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据实向山东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60号),邮编:250002,联系电话:0531—51793707,工作邮箱:fzghc@shandong.cn。
山东省教育厅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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