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有关银行:
根据《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及贴息管理办法》(鲁科字〔2023〕154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鲁科字〔2025〕29号)规定,现就202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相关要求,完成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公告,并按照《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认定为不良的贷款。
二、工作流程
(一)银行报送材料(2026年10月15日前)。请各市科技局尽快通知有关银行按《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请特别注重贷款资金使用及项目产出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银行申请风险补偿,须在贷款合同期满、本金逾期认定不良后,且已勤勉尽责追偿,原则上应取得生效胜诉判决;暂未取得的,可凭法院受理通知书等阶段性司法文书先行申报,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补交。逾期未补交的,不纳入本次风险补偿最终申报计划。
(二)市科技局审核认定(2026年11月20日前)。市科技局会同区(县、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逐笔做好情况核查、材料核实和专家论证。重点考察:贷款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流向是否闭环可追溯;项目产出是否真实有效;不良贷款认定及司法程序是否完备。论证不通过的,市科技局列明原因并正式反馈有关银行。审核意见系依据申报材料作出的程序性审核建议,不构成对贷款实际损失或企业偿债能力的保证或承诺,不替代银行贷后管理及催收追偿义务。
(三)银行上传材料(2026年11月30日前)。经市科技局论证通过的申报材料,由银行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线上提交电子版。
(四)市科技局推荐报送(2026年12月10日前)。市科技局于12月10日前对线上和纸质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报送至省科技厅(纸质申报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与系统上传一致)。未按时报送线上和纸质材料的,将不纳入本次风险补偿申报计划。
(五)省科技厅审核论证。省科技厅对各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论证。对论证结果进行公示,并下达省级风险补偿计划文件。
三、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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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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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向市科技局报送材料 |
2026年10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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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组织论证认定并通知银行 |
2026年11月2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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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完成科技云平台线上申报 |
2026年11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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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
2026年12月1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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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法院胜诉判决(如需) |
2026年11月30日前 |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银行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梳理、自查。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本轮补偿资格。
(二)市科技局要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审核确认,切实提高申报材料质量。
(三)申报银行、市科技局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有关材料,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申报本次风险补偿。
联系电话:0531-51751586、51751583
邮寄地址:济南市舜华路607号科技大厦607室
附件:
1.风险补偿资金申请材料清单
2.科技局审核认定报告(模板)
3.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申请函(模板)
4.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申请表
附件下载: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