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示2026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涉及生态保护修复专项。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至19日,如有异议可向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反馈。清单包含两个项目: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281万元,本次下达1021万元;开化县怀玉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16640万元,已下达3454万元,本次下达5700万元。
关键词:生态保护修复 中央预算内投资 浙江省 公示 自然保护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现将浙江省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6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6日至9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发展改革委农经处反馈。
联系人:胡少笠;联系电话:0571-87056765。
浙江省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6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公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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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项目 单位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已下达投资 (万元) |
本次下达投资 (万元) |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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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建设项目 |
长兴“金钉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 |
新建保护管理站房,边界围栏3.2公里、哨卡1处,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新建巡护道路3公里,修建巡护道路1.14公里,购置无人机等巡护设备。新建科研工作站、气象观测站,配备相关科研设备等。 |
1281 |
1021 |
长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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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化县怀玉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 |
开化县林业局 |
退化林修复11.20万亩,人工造林0.90万亩。 |
16640 |
3454 |
5700 |
衢州市林业局 |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6日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