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的公示

省级人才队伍基础教育通知公告山东

AI摘要

山东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40号)要求,经各单位报送、专家遴选,对推荐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6日开始。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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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摘要】山东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40号)要求,经各单位报送、专家遴选,对推荐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6日开始。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关键词:美育名师工作室 公示 山东省教育厅 异议 教育部


关于推荐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11-06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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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40号)的要求,经各单位报送、专家遴选,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6年11月6日开始。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31-51793836、0531-51793850;传真:0531-51793853,邮箱:twy@shandong.cn。

附件:推荐全国学校美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pdf

山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2026年11月6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