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公告,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工作指引,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程序,惠州贝智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完成异地搬迁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公告附有企业名单,并明确了相关依据和流程。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 异地搬迁 资格有效 广东省 公告
粤科公告〔2026〕31号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认定办商议和公示等环节,惠州贝智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完成异地搬迁后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
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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