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公示拟支持2026年校(院)企合作平台科研项目单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反映,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匿名、冒名或逾期异议不予受理。通知附有拟支持名单,并提供了联系电话和邮箱。
关键词:校(院)企合作 科研项目 公示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异议受理
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京科资发〔2023〕4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校(院)企合作平台科研项目拟支持单位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对公示单位有不同意见,可向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法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相关材料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kjcgzh@kw.beijing.gov.cn。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内容具体详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匿名、冒名、逾期等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10-88827026或010-88827060
附件:2026年校(院)企合作平台科研项目拟支持名单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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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