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关于开展“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第一批)征集与认定工作的通知-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2026年6月3日 12 阅读 高校级产教融合教育数字化职业教育通知公告广东 【AI摘要】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布通知,开展“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第一批)征集与认定工作。通知明确了认定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认定程序、持续建设与管理及其他说明,旨在推进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课程质量。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需提交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 关键词:产教融合 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 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 课程认定 数据智能 网站首页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学校章程 现任领导 机构设置 专业设置 校园风光 师生风采 人才培养 教务部 科研诚信 招生专栏 就业中心 信息公开 党廉之窗 共同体专栏 学院通知 网站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关于开展“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第一批)征集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6-03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要求,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推进“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高质量建设,现组织开展“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第一批)征集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认定条件 “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应紧密对接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发展趋势,课程内容组织与安排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行业企业参与特征,紧贴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本次认定分为在线课程和线下课程两类,具体认定条件如下: (一)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认定条件 1.课程应为近三年通过所在学校校级验收的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截至2026年1月20日,高职院校在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且已完成至少两个完整教学周期(学期)的教学活动(注: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正在进行的课程,若此前已完成至少一个完整教学周期,可视同为符合条件)。 2.课程性质为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以各院校最新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正式列明的“核心课程”为准)。 3.课程负责人为本校正式聘用教师,课程师资团队应包含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等。 4.申报课程在多个平台开课的,只能选择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1-3)。 5.课程至少已完成两(学)期教学实践,教学效果较好。 6.无违规记录:课程及负责人2023年以来未出现学术不端、教学事故等问题。 7.认定项目评审分数原则上要求75分以上。认定评审指标(附件1-4)。 (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认定条件 1.课程应为在近三年通过所在学校校级验收的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 2.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程,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 3.课程设计科学,教学目标清晰,内容符合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规范性要求,体现职教特色。 4.课程至少已完成两(学)期教学实践,教学效果较好。 5.课程负责人为本校正式聘用教师。 6.无违规记录:课程及负责人2023年以来未出现教学事故、学术不端等问题。 7.需按照证明材料清单所报送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3)。 8.认定项目评审分数原则上要求75分以上。认定评审指标(附件2-4)。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需提交材料: 1.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1-1 ,需交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 2.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推荐书(附件1-2,需交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 3.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1-3,需交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 4.所在学校“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验收通过文件(盖章扫描件)。 (二)申报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需提交材料: 1.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推荐汇总表(附件2-1 ,需交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 2.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推荐书(附件2-2,需交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 3.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证明材料清单(附件2-3,需交可编辑电子文档和盖章扫描件); 4.所在学校“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验收通过文件(盖章扫描件)。 (三)材料报送方式: 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8397952833@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学校名称-课程名称(注明线上或线下)-负责人姓名”。 三、认定程序 (一)“共同体”牵头学校组织初审推荐; (二)“共同体”组织专家评审; (三)公示评审结果; (四)公布认定名单并授牌。 四、持续建设与管理 (一)经认定的“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所在院校需作为建设单位同步申请加入“共同体”,成为共同体成员单位。 (二)“共同体”将对认定课程进行宣传、推广,通过支持各地持续建设、使用,大幅提升一流核心课程的影响力和使用范围,有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五、其他说明 (一)课程命名建议为:课程名称+“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或“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 (二)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突出产教融合与课程改革特色; (三)各院校应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认定资格并通报批评。“共同体”有权对被举报或存在争议的课程进行复核,一经查实,将追回认定称号。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萍老师 联系电话:18397952833 材料接收邮箱:18397952833@163.com 附件: 1.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 附件1-1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1-2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推荐书 附件1-3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数据信息表 附件1-4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指标 2.线下课程(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 附件2-1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2-2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推荐书 附件2-3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证明材料清单 附件2-4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评审指标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2026年5月28日 附件【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关于开展“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和“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第一批)征集与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1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推荐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2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推荐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3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课程”数据信息表.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1-4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高职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审指标.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1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推荐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2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推荐书.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3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证明材料清单.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4 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评审指标.pdf】已下载次 上一条:全国数据智能与智慧政务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关于开展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第一批)征集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6年“五一”、端午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来源: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 查看原文 本站仅作信息聚合,所有内容版权归原发布单位所有。如有版权方要求删除,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