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通知要求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严格遵循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单位需于2026年10月7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材料至省科技厅,由省厅审核推荐,逾期不予受理。通知附有申报指南文件及联系电话。
关键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 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 申报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0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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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的申报通知(详见附件),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内容,积极发动组织创新主体聚焦指南方向,整合创新资源,申报本批次项目。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要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做好审核工作。
三、本批次项目由我厅负责组织推荐,请各地及时将有关情况传达相关申报单位,并指导申报单位于2026年10月7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报至我厅。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逾期上报的将不予推荐。
联系电话:0571-87054154(项目中心)、87054015(合作处)、87054693(规划处)
附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2026年9月3日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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