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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关于调整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险政策的通知

【AI摘要】广东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及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调整现代化海洋牧场养殖险政策。投保人负担比例由40%降至25%,省财政对1类地区保费补贴比例由5%提高至20%,对2类地区由45%提高至60%。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6年底…

省级教育经费通知公告

关于6家评估机构及法定代表人、9名评估师限期提供相关资料、接受财政检查询问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发布通知,要求中佳煜城(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6家评估机构及相应法定代表人、9名评估师限期提供相关资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上午10时到北京市财政局接受财政检查询问。依据《资产评估法》等法规,相关方有义务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或拖延,否则将依法处理。
省级教育经费通知公告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应知应会20条》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印发《高等教育收费管理应知应会20条》,旨在深化教育领域腐败整治,规范高校收费管理,维护学生权益。要求各高校将20条纳入常态化培训,建立自查、督查、整改闭环机制,定期排查收费风险,从严查处违规收费,提升收费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
省级教育经费高等教育通知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南湖道(纬八路)工程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复

天津市财政局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批复,同意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缴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南湖道(纬八路)工程的海域使用金。该项目被认定为公益性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用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免缴金额共计116,283,400元。批复同时要求,若项目改变海域用途或性质,需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省级教育经费通知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洪湖道(纬六路)工程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复

天津市财政局和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批复,同意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的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洪湖道(纬六路)工程免缴海域使用金。该项目经认定为公益性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用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免缴金额共计396467100元,用海期限内有效,若改变用途或性质需重新报批。
省级教育经费通知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海六路(经十三路)工程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复

天津市财政局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批复,同意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的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海六路(经十三路)工程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该项目被认定为公益性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用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批准在用海期限内免缴全部海域使用金57463200元,并强调若改变用途或性质需重新报批。
省级教育经费通知公告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海一路(经一路)工程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复

天津市财政局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批复,同意天津临港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的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东海一路(经一路)工程免缴海域使用金。该项目经认定为公益性非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用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免缴金额共计96696600元。批复同时要求,若项目改变海域用途或性质,需重新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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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围堰临时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的批复

天津市财政局与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批复,同意滨海新区防潮海堤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围堰临时用海免缴海域使用金。该项目属于防灾减灾公益事业用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免缴金额为1793850元。批复要求用海期限内不得改变用途或性质,否则需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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