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6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针对2026年度京津冀自然科学基金合作专项不予资助项目,开放复审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依托单位在2026年9月22日至10月12日期间提出复审申请,需登录系统填写并提交,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打印盖章发送至指定邮箱。复审申请仅受理对程序或资格等异议,对评审专家学术判断的不同意见不可作为理由。三地管理部门将在60日内完成审查并书面告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