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法人合伙人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可按投资额70%抵扣从该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可结转。公告规定了投资额计算、备案程序及执行时间,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同时废止苏州工业园区试点公告。
【AI摘要】本公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旨在明确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执行细则。公告定义了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及法人合伙人的资格条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法人合伙人可按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