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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_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_信息公开_政策_中国政府网
【AI摘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关系,维护工作秩序,保障公众知情权。办法明确信息处理费按件或按量计收,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对超出一定数量或频次的申请收费,并规定了具体收费标准、缴费流程、异议处理、收费管理及监督机制。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处理费 收费管理 超额累进 公众知情权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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