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天津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分解下达2026年中央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包括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5000万元,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绩效目标将资金拨付至具体项目和单位,并附有资金明细表和绩效目标表。
关键词:污染防治 资金分解 预算下达 绩效目标 天津市
津财资环指〔2026〕24号
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5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度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6〕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你局分配意见,现分解下达你局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0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5000万元。
请你局按照中央下达我市的绩效目标,将上述资金进一步拨付至具体项目和单位。
附件:1.2026年中央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资金明细表
2.绩效目标表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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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 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