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摘要】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进出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物品的公示,根据联合监管机制要求,对申报的试点物品进行评估,现将通过评估拟纳入机制的试点物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7日至8月13日,期间如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公示附有试点物品名单,并提供了咨询电话、联系人和地址。
关键词:高风险特殊物品 联合监管机制 试点物品 公示 天津市
为落实本市进出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工作,天津市进出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以下简称“联合监管机制”)对申报试点物品开展了相关评估,现将通过评估拟纳入联合监管机制的试点物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6年8月7日至8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22-58832909,市科技局生物医药处丁凤霞
联系地址:天津市科技局生物医药处(天津市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
附件:天津市进出境高风险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物品公示名单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