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单科性教学考试。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杜绝考试违规违纪,广东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特向各位考生发出如下诚信应考倡议:
一、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履行诚信考试承诺,端正考试态度,真正做到诚信应考。
二、自觉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营造诚信考风。
三、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具,主动出示考试相关证件(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
四、尊重监考员和考点、考场工作人员,保持考场秩序,服从考试组织和管理。
五、禁止将手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作弊工具带入考场。
一、考试当日,考生须携带相应科目准考证、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于当天上午8:10、下午14:20提前到达教学楼1楼人脸识别验证区,并按规定时间(上午8:45,下午14:45)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考场,入场开始15分钟后(上午9:00,下午15:00),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生须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完成身份核对、安全检查,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并按考点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证件携带不齐全或不配合监考员完成身份核对、安检、签到及拒绝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的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情节严重的将按违规处理。
二、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HB-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学习资料等物品进入考试场所。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按准考证上的位置入座,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须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
四、考生须听从监考员指令,在规定时间打开试卷、作答和停止作答,否则按违规处理。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五、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完成以下内容:(1) 请检查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答题卡的印刷质量,如有问题及时向监考员反映,确认无误后完成以下两点要求;(2) 请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揭下后粘贴在答题卡1的条形码粘贴框内,并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在试题册背面相应位置; (3) 请在答题卡1和答题卡2指定位置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准考证号、姓名和学校名称,并用HB-2B铅笔将对应准考证号的信息点涂黑。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内容:(1) 所有题目必须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作答,在试题册上或答题卡上非规定位置的作答一律无效;(2) 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3) 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不得撕毁试题册。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1) 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2) 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3) 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4) 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5) CET相关规定中规定的违规行为。
八、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时,考生须听从监考员安排,相关情况未解决之前,不得离开考场。
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哗,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一、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员收卷,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一、考生须按规定时间(6月13日上午8:10、下午14:20)提前到达教学楼1楼人脸识别验证区,考试开始(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迟到者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缺考处理。
二、考试当日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根据省考试院的规定,考生需凭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入场,禁止使用电子身份证明入场。
三、考生入场前需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和安检,按照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照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在试室的指定位置就座。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入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涂答题卡用)和橡皮擦。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智能穿戴设备(包含但不限于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指环、智能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按照违规作弊处理。为避免考场内考生手机等贵重物品遗失,考生应将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宿舍柜子中存放好、锁好,不要将手机等贵重物品带进教学楼。
五、考生须听从监考员指令,严格按照要求作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作答的,一律作无效处理。
六、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视情况进行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根据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规定,考试结束前禁止考生提前离场,即所有考生只允许在考试结束、监考员清点回收试卷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严禁考试违规舞弊,考试违规舞弊者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视情节严重性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按违规处理:
(1)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2)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3)未用所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4)CET相关规定中规定的违规行为。
有以上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继续考试资格,成绩无效。如在考试完成后,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生所在省级承办机构及考点核实,考生存在违规行为的,考试成绩将被取消。
十、考生专用通道如下图所示,考试当日考生需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排队有序入场。
广东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不正确填写(涂)个人信息,错贴、不贴、毁损条形码粘贴条;
八、未按规定翻阅试题册、提前阅读试题、提前或在收答题卡期间作答;
九、未使用规定的笔作答、折叠或毁损答题卡导致无法评卷;
十、考试期间在非听力考试时间佩戴耳机;
十一、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十二、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十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十四、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十五、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十六、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十七、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十八、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十九、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二十、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二十一、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二十二、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二十三、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十四、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二十五、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二十六、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二十七、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二十八、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十九、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十、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十一、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三十二、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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