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承研究中心第五批专项课题申报启动 天津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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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摘要】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发布第五批专项课题申报通知,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进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通知明确了研究范围、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截止)、研究周期(一年)及申报细则,包括成果形式、负责人责任制、限项要求及申报材料提交方式。课题经费自筹,研究成果需提交报告或论文。
关键词:文化传承 课题申报 天津医科大学 专项课题 科研管理

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第五批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3浏览次数:2914

各学院、各部门及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推进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支撑一流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第五批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发布《2026年度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第五批专项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申请人应按研究指南确定选题,可自拟名称申报。

二、申报时间

  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研究周期

  专项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统一起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2027年5月17日,不得延期。课题完成研究后,须按要求提交课题总结报告及相应成果。

四、申报细则

  (一)成果形式与完成时限:研究成果形式可为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等。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万字。学校有权使用项目研究成果。自筹课题经费。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实行负责人责任制,负责人必须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并具有组织指导完成整个课题工作的能力。

  2.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不能超过2项(如作为负责人申报,则参加课题不超过1项)。

  3.申报人及课题成员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

  4.已承担的本中心专项课题尚未结项,不得申请新的课题;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三)申报文本:申报人需填写《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2和附件3),要求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3份,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单位科研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6年5月18日前统一报送至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办公室(天津医科大学气象台路校区公共教学楼81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uyuan@tmu.edu.cn,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电话:83336981

附件1:2026年度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第五批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附件2: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3: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第五批)汇总表

天津医科大学文化传承研究中心

2026年4月23日

来源:天津医科大学 | 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