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12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6〕3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化主题宣教活动。紧扣“落实健康第一理念,科学防控高度近视”活动主题,统筹区域资源,创新宣教载体,推动近视防控知识进课堂、进家庭、进社区。充分发挥近视防控宣讲团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科普宣教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落实防控要求。进一步推动近视防控工作关口前移,指导学校严格落实视力检查制度和“六个一”近视防控要求,既要抓早抓小,又要加强对重点关注对象的针对性干预指导。高标准实施“1152”计划,广泛开展“班超”“校超”等阳光体育系列赛事。持续优化教室采光照明环境,加强学校视力监测,完善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夯实校园近视防控工作基础。
三、健全多方协同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强化校家联动,着力提升家庭科学用眼意识,合力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下降。
各地要加强组织部署,多措并举做好近视防控工作,在宣传教育月期间至少组织1次主题宣传活动,相关举措成效及典型经验及时梳理报送。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12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wps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6年9月12日